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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台版晶片法案」争议不休 全案保留送院会协商

商传媒|综合报导

号称「台版晶片法案」的「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、第72条修正草案」,今(12日)在立院审议,由于朝野党团仍有歧见,最终决定将本次提出各版本送至大会朝野协商。

有立委认为草案门槛太高,且世界各国租税抵减幅度更高,包括美国给予25%、韩国给予40%的抵减租税优惠,询问我国未来是否有进一步优惠?对此,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,台湾本来就有创新研发支出补贴,经济部A-Plus计画也能让创新研发落地,目前不会特别再有进一步补贴。

也有立委认为该法案能扩及优惠的使用对象「太过侷限」,询问至于此法是否扩及所有半导体供应链?王美花强调,草案适用对象不限相关产业别,只要在国内进行技术创新,基于拥有国际关键地位的公司都能申请,包括半导体以外的5G、电动车等产业也在适用範围。

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2日针对《产业创新条例修正草案》进行审查,经济部长王美花强调此法优惠範围不会仅限单一公司或产业。图片来源:截自YouTube国会频道

至于有立委提出如何保护台湾半导体产业等相关问题?王美花则表示,台湾本身具有完整半导体产业供应链,与其他国家要建立或是重建产业的任务不同,因此更重要是把关键产业持续领先竞争对手。经济部也在脸书释出相关文宣,希望藉此以正视听、平息市场谣言。

经济部澄清,台湾半导体有非常好的生态系,更是全球重要生产地,台积电在台湾有很多供应商可以合作。图片来源:经济部脸书

行政院会今年11月17日通过修订「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及第72条」部分内容,未来半导体、5G、电动车等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公司,研发费用的25%,以及购置先进製程的全新机器等支出的5%,皆可抵减当年营所税。12日审查结果,立委大方向都支持,但细节仍待朝野协商再处理,王美花回应,将视个案由专家学者组成委员会审查,联席会议裁定全部保留送院会协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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