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审会:最重可撤销投资案
经济部投审会昨天表示,已函请荷兰商TBC立即对APTT案提出说明,交代是否有陆资入股问题,如果有,必须「儘快强制买回」。另外此案如发现有任何违反「外国人投资条例」或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係条例」相关规定,都将依法核处,最重可以「撤销投资案」。
投审会官员表示,此案如有发现任何违反「外国人投资条例」或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係条例」相关规定,均将依法核处。处分方式包括「停止盈余结汇」与「撤销投资案」,将依所涉情节轻重决定做何种处罚。
投审会执秘张铭斌表示,已将TBC的说明送请NCC审查,并就有关陆资介入及国家安全议题送请陆委会、国安局协助审理,等NCC意见回复后,提报经济部投审会委员会议审议。
对于NCC指出5月份就来函询问此案「备查」或「审查」,结果投审会拖延许久一事。张铭斌强调,不清楚NCC说法,但该会5月起就「一直有在处理」,随后即将有关备查与审查的相关说明送给NCC,并没有拖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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